| 招生名額 | 2名 (含:甄試實際報到名額 1 名/ 逕修讀博士生名額) |
|---|---|
| 報考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境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或具同等學力且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 |
| 考試科目 |
書面審查:(50%) (1)碩士班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生繳學生證) 面試:(50%) |
| 總成績相同時 |
依以下之優先順序錄取:1.審查成績 2.面試成績 |
| 備 註 |
一、審查成績特優者免面試,可優先錄取。 |
附註:以上資訊若有誤,以本校招生簡章實際刊載為主。
| 招生名額 | 2名 (含:甄試實際報到名額 1 名/ 逕修讀博士生名額) |
|---|---|
| 報考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境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或具同等學力且提出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者。 |
| 考試科目 |
書面審查:(50%) (1)碩士班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生繳學生證) 面試:(50%) |
| 總成績相同時 |
依以下之優先順序錄取:1.審查成績 2.面試成績 |
| 備 註 |
一、審查成績特優者免面試,可優先錄取。 |
附註:以上資訊若有誤,以本校招生簡章實際刊載為主。